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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妇联关于农村妇女维权情况


近年来,河东区妇联认真落实省、市妇联各项部署要求,立足职能,积极探索维护广大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做法,尤其是在推进农村妇女权益上取得一些实效。

一、基本情况

河东区下辖11个镇街、272个行政村(社区)、538个自然村,面积834平方公里,人口85.7万,其中女性人口为41.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8.3%。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夯实农村妇女组织基础。河东区妇联坚持强“三性”、去“四化”,大力推进基层妇联改革,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圆满完成,在新领域新群体中建妇女组织4个,1900余名妇女骨干成为村(社区)妇联执委,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有效服务妇女儿童,为维权农村妇女权益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力提升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法制教育。针对农村妇女法制意识淡薄的问题,河东区妇联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巾帼服务岗、宣传服务站、讲座、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在“三八”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到村居、社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宪法》《民法典》《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等法律,着力提升农村妇女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努力拓宽农村妇女就业渠道,全力落实小额贷款、税收优惠等有关政策,鼓励农村妇女创业就业,以“母亲素质提升”“新农村新生活”培训为平台,举办非遗传承剪纸、面塑、布艺、插花等培训活动,与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举办“鸿雁”人才创新创业技艺技能大赛,带动广大农村妇女学习创业就业技能;三是加强价值引导。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十佳兵妈妈”、“十佳好军嫂”、“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引导形成向上向善、尊老爱幼、睦邻友好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美在农家”“美在贫困农家”巾帼志愿服务,通过爱心超市兑换积分物品方式,鼓励广大农村妇女参与到社会活动中来。

(三)不断完善农村妇女维权体系。河东区妇联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妇女法律援助机构,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推进实事化维权和社会化维权。深入推进12338维权热线案件办理,近年来,河东区妇联创办维权服务机构1个,受理家庭暴力伤害妇女投诉45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累计39宗,救助妇女儿童1人。针对近年来农村离婚率上升,河东区妇联于2019年在汤河镇东岭村建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将维护家庭和谐的触角延伸到村居,各镇街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基层维权服务站(点)”作用,为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此外,河东区在全市率先实行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制度,在区、乡镇两级妇联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探索形成了以妇联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互补的调解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地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极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加强农村困难女性群体救助,河东区妇联立足职能,积极整合资源,借助政府优惠政策和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大力开展对困难家庭和留守妇女儿童的帮扶和救助。开展免费“两癌”筛查,每年免费两癌筛查人数为18000余人,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关爱女性 呵护健康”三八节贫困村送健康活动;巡回为省定贫困村的妇女群众们上健康知识普及课、做健康体检,灌输疾病及早预防的健康理念。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些年来,通过12338维权热线信访办理、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咨询、调研等多种途径,发现我区农村妇女群众反映最强烈、向妇联组织投诉咨询最多、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最严重的问题包括家庭暴力问题,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离异被负债问题,农村妇女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征地补偿分配存在利益纠纷等问题。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素质不强。很多农村妇女缺乏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比如在家庭暴力中,虽然也知道是违法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妇女没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此外对家庭暴力的鉴定程序等也不了解,无法真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传统观念影响。比如有些地方忽略“依法”的轨制,常搬出传统的落后观念来作文章,主张嫁出去的姑娘到男家落户,所生子女更没有理由再到娘家争土地权益,这些旧观念导致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不时发生。此外,就业歧视、农村妇女参政议政受阻等问题也与传统观念有很大关联。
(三)维权体系不健全。目前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建设、具体实施等环节还存在很多漏洞,亟待完善。

四、意见建议

(一)加大政策法律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倡导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提高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懂得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权益维护的力度。要立基于两个“最广泛联系”,协调各方资源,形成社会“联动”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侵害农村妇女群众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农村妇女就业平等,鼓励、支持广大农村妇女自主创业,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面向农村妇女的就业培训,拓展农村妇女就业渠道,为留守妇女、就业困难妇女提供就业援助等。依法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各种不法行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积极探索法律救济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妇女合法土地权益纠纷,依法切实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三)强化源头维权的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完善,从制度源头上维护妇女权益;有序推动性别平等评估工作,避免性别歧视,维护女性权益。推动设立妇女议事会、推动妇女进入各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引导农村妇女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推动更多的农村妇女巾帼建功立业,以发展促进权益,以进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