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委区政府2008年为妇女儿童做十件实事
来源:兰山区妇儿委办 作者: 点击: 时间:08-04-09 18:00:14

 

  按照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关于2008年各级要继续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要求,在征集有关单位建议方案的基础上,兰山区委、区政府决定2008年为妇女儿童办10件实事。

  一、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考核。从2008年开始,将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开展免费婚前检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落实好政府出资免费婚检政策,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和农村分别达到95%和85%,及时提供婚前卫生咨询及保健指导,对影响生育的疾病进行重点检查,提出医学指导意见。开展育龄妇女免费查体,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对全区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查体和健康教育,降低生殖道感染的发病率,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

  三、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开展集中扩面征缴活动,2008年全区城镇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85%,到2010年达到95%,并将保险范围由企业逐步延伸到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妇女就业促进月”活动,组织3次妇女创业培训,为全区女性推荐就业岗位1500个,实现零就业家庭妇女就业全面消零。

  四、开展妇女培训及推荐就业活动。结合“阳光培训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2008年培训妇女人数不低于培训总人数的50%,提高她们的科技致富能力,增加农村妇女收入。

  五、加大弱势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力度。区民政局利用社会捐助资金3万元救助贫困女童100名;区总工会开展“帮扶送教育” 、“金秋助学送温暖”,救助70名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团区委积极推进“希望兰山——爱心助学行动”,救助贫困学生100名;区妇联积极实施“春蕾计划”,资助贫困女童100名;区残联免费为20名脑瘫、弱智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对残疾妇女实施重点救助。

  六、实施健康工程。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力争2008年妇女儿童参合率达96%以上,严格资金管理,简化报销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

  七、实施助学工程。对1200名家庭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500元的资助,对8000名农村户口城区困难家庭职业中专的学生给予1500元的资助。

  八、实施“平安兰山”建设工程。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关爱外来务工妇女,建“流动妇女平安之家”10处。

  九、实施文化工程。开展争创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区活动,在全区建立400个农村书屋,均设有儿童阅览区,每个书屋儿童读物图书不低于300册,光盘不低于30盘,报刊不低于5种。

  十、加大妇女儿童宣传工作力度。在报纸、电台、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及时报导妇女儿童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妇女儿童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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