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妇儿工委字〔2007〕1号
关于庆祝2007年
“六一”国际儿童节的通知
各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
2007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组织好今年“六一”节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为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对儿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临沂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儿童发展的重要意义,抓住“六一”这一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儿童发展纲要》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尊重儿童、支持儿童、引导儿童、快乐儿童的先进理念,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激励儿童树立远大理想,努力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倡导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为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
二、抓住根本,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宣传实践活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鲜明阐述了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未成年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全过程,面向未成年人,立足社区家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小公民道德建设、“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红领巾手拉手助残等主题活动。要以提高儿童思想道德水平为目标,按照不同儿童群体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特定规律来设计活动,使广大儿童在欢度节日的同时,获得良好的思想启迪和道德熏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创新。
三、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保护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法律咨询、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各种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修订重点,提高各级及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帮助广大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各级要及时制定出台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司法保障,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服务儿童,积极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
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扎扎实实地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改善儿童的成长环境。要以农村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关注贫困、孤残、单亲儿童和下岗失业家庭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特别要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就学、公共卫生、文化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教育、科技等部门要积极开展面向儿童的科普活动,引导儿童走近科学、热爱科学,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儿童读物、音像制品市场及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监管,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工商行政管理、质检、卫生部门要开展对儿童食品、玩具、学具用品和市场的检查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儿童的健康与安全。妇联、工会、共青团、残联、关工委要组织生动活泼、怡情益智、寓教于乐、为广大儿童喜爱的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和家庭教育活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影剧院、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要按照《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实施意见》要求,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问题,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一”期间,市里将召开以“关爱流动(留守)儿童·共建和谐临沂 ”为主题的全市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大会,举办以“我健康、我快乐、我成长”为主题的首届临沂驻城儿童“健康快乐童星”大赛,走访看望孤残儿童,通报表彰一批市级示范家长学校,启动“千名孤儿救助”活动第四学年学费收缴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使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富有新意、扎实有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六一”节活动情况于6月10日前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临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7年4月29日
主题词:“六一”儿童节 庆祝活动 通知
抄送: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临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7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