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妇儿工委办字〔2007〕2号关于开展《临沂妇女发展纲要》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妇联维权部 作者: 点击: 时间:07-06-21 09:56:13

临妇儿工委办字〔2007〕2号

关于开展《临沂妇女发展纲要》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7年是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即将召开的一年,省、市还将分别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宣传、落实好《临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推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定于今年3月在全市继续开展妇女纲要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大“两纲”实施力度,保障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平等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妇女事业健康发展。继续推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促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 宣传内容

1、宣传月主题是:男女平等参与,促进社会和谐。

2、继续宣传《临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任务,特别是与农村妇女发展有关的各项目标,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实施妇女纲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宣传各级实施妇女纲要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我市妇女事业的新成就。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妇儿工委的统一部署,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把握宣传重点,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有声势、有规模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级各成员单位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临沂妇女发展纲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内容,通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集日宣传咨询等传统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重点抓好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临沂妇女发展纲要》中期监测评估成果的宣传,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维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意识,增强实施纲要、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自觉性,推动各级制定出台充分体现性别平等的政策,围绕实施纲要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妇女办实事。宣传月期间,市里将组织开展“妇女就业促进月”、“三八”维权周、纲要集中宣传日等系列活动。通过促进妇女参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通过维护妇女权益巩固社会和谐,在推动妇女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保证妇女平等分享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成果。

4、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月活动期间的剪报、照片、录像等资料,3月25日以前将有关宣传月活动情况信息及照片资料等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临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2月12日

主题词:妇女发展纲要 宣传月 通知

抄送: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临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2月12日印发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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