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山区委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在2008年对镇街道、区直部门综合考核中,《兰山区妇女发展纲要》、《兰山区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占20分,占总考核分数的2%。标志着兰山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必将极大地推进兰山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