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考核。 从 2008年开始,将全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 、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 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层层签订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状、开展执法检查等措施,开展集中扩面征缴活动, 2008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 80%,到 2010年达到 95%,并将保险范围由企业逐步延伸到机关事业单位。
三 、成立平邑县沂蒙大姐家政服务公司。 每年对 200名以上 农村贫困妇女富余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 “4050”人员等弱势妇女群体,免费进行家政服务培训,提供就业、管理等系列服务。
四 、加大弱势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力度。 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部门联合行动,对 300名贫困母亲、贫困儿童和残疾妇女儿童实施项目扶持、教育培训和康复训练等救助。
五 、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 。 2008 年凡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孕产妇、已婚育龄妇女、 3岁以下幼儿,均可凭《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和《城市低保证》享受一次减免 20%费用的健康查体服务。
六 、建立农家书屋并设立儿童阅览区。 全县建立 100个农家书屋,均设儿童阅览区,有妇女儿童读物、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