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考核。 从 2008年开始,将全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 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层层签订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状、开展执法检查等措施,开展集中扩面征缴活动, 2008年全县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 80%,到 2010年达到 95%,并将保险范围由企业逐步延伸到机关事业单位。
三、加大弱势妇女儿童救助工作力度。 继续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对 200名贫困母亲实施项目救助、资金救助和医疗救助。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活动。 2008年对因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父母有重大疾病、伤残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活动,救助贫困家庭 100户,每户下发救助金 1000元。
四、建立农家书屋并设儿童阅览区。 在全县建立 100个农家书屋,均设儿童阅览区,儿童读物图书不低于 300册、光盘不低于 30盘、报刊不低于 5种。
五、实施科技培训工程。 利用科技信息村村通系统和科技特派员工程,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的培训工作,受训人员中农村妇女占 50% 以上。
六、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普查活动。 建立妇女儿童健康普查制度。经研究确定,每年的 3月 15日— 5月 15日为全县妇女健康普查月, 6月 1日— 8月 31日为儿童健康普查月。在普查活动期间,所有普查项目全部实行半价收费。开展“关爱女性健康,共建幸福家园”万名农村妇女免费健康普查活动,组织专门的医疗小组,利用 5个月的时间,到全县各村免费为广大农村妇女进行健康普查。
七、建设县级标准化实验幼儿园。 在县城驻地新建设一处标准化实验幼儿园,占地面积 3780平方米,建筑面积 3034平方米,投资园内设施及教育设备 2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