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考核。从2008年开始,将全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设幼儿教育示范基地。按照省实验、示范园办园标准,改建县府幼儿园。结合旧城改造,在现有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的基础上扩大至约4800平方米,计划投资200万元,规划建设高标准新园舍,充实完善配套设施,规范保教行为,提高保教水平,创建全县幼儿教育示范基地。
三、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县体育中心场地内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配备计算机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体育运动场、体操房、游泳池、篮球、排球、乒乓球、单双杠、健身路径等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为青少年开展体育运动和增强国民体质提供良好的基础服务,为培养高水平的体育竞技后备队伍提供服务。
四、建立和完善县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一)县残联设立康复训练中心,县财政拨付经费,用于购置康复训练设备、器材。
(二)依托县特教学校设立聋儿康复中心和智障儿童康复中心,开设11个聋儿语、智障儿童训练班。
(三)依托县医院康复科设立脑瘫、肢残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四)2008年免费为聋儿、智障儿、脑瘫儿、精神残疾、低视力儿童等康复训练70名,总计免费金额18.6万余元。(承办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教育局、县卫生局)
五、设立少年儿童科技宣传橱窗。在学校附近及广场、街道、社区等居民聚集区参照通行标准建科普橱窗20余处,以科普挂图、科普展板等形式展出。
六、建立临沭县“沂蒙大姐”家政培训学校。依托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立“沂蒙大姐”家政培训学校,每年对500名农村贫困妇女、富余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等弱势妇女群体,免费进行家政服务培训,提供就业管理等系列服务。
七、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层层签订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状,开展执法检查等措施,开展集中扩大征缴活动,2008年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覆盖面达到85%。到2010年达到95%。
八、扩建临沭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位于临沭县红石湖公园内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现已成为我县妇女儿童娱乐、健身的好场所。随着形势的发展,已不能满足活动的需要,急需扩建开发,纳入红石湖公园建设规划。所需资金通过自筹和市场化运作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