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妇发〔2007〕13号市级示范家长学校评选通知
来源:市妇联维权部 作者: 点击: 时间:07-05-09 12:58:25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文件
临沂市教育局

临妇发〔200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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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市级示范家长学校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教育局,市直机关妇工委、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家长学校是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实施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效渠道。多年来,我市各级妇联、教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创办了一大批不同类型的家长学校,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素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和家长学校适应形势要求,不断创新发展,市妇联、市教育局决定于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联合通报表彰一批示范家长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市各级妇联、教育及其他部门依托中小学、幼儿园、企业、街道、村居(社区)举办的各种类型家长学校,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完整的教学计划,办学宗旨明确,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和方法方面成效显著。

2、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学活动,教学形式活泼多样,教学内容科学实用,授课时间每学年不少于10课时,每学年至少开展1—2次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家长到课率在90%以上、期末考评合格率达85%以上。

3、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有固定的教学场地、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完备的档案资料。

4、荣获县级优秀(示范)家长学校称号。

三、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表彰示范家长学校60 所(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各县区妇联、教育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示范家长学校条件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层层推荐,好中选优,真正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家长学校选拔推荐上来,并于5月20日前将示范家长学校申报表(A4纸正反页打印、一式三份)报市妇联维权部。

附件:1、临沂市示范家长学校名额分配表

2、临沂市示范家长学校申报表

临沂市妇联 临沂市教育局

 

2007年4月25日

附件1

临沂市示范家长学校名额分配表

县 区

推荐名额(个)

兰山区

5

罗庄区

3

河东区

3

郯城县

5

苍山县

5

沂水县

6

沂南县

5

平邑县

6

费 县

5

蒙阴县

4

莒南县

4

临沭县

4

市 直

3

高新区

1

经济开发区

1

合 计

60

附件2

临沂市示范家长学校申报表

家长学校名称

建校

时间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何时曾获何种家庭教育奖励:

先进事迹:

(接上页)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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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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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家长学校 示范 评选 通知

抄送:省妇联、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临沂市妇联办公室 2007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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