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妇发〔2007〕2号
关于纪念“三八”国际
劳动妇女节97周年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市直机关妇工委:
今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7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是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关键一年。认真组织好今年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纪念活动,对于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就“三八”节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参与发展,共创和谐”为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和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参与热情和创造积极性,为构建和谐临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宣传重点
1、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宣传教育的全过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用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沂蒙红嫂精神鼓舞妇女,从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入手,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在广大妇女中唱响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主旋律,激发广大妇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建功立业。
2、加大社会化大宣传工作力度,创新宣传工作手段,培育宣传工作品牌,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妇女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宣传妇女工作的新发展、新成就,激励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
3、3月份作为妇女发展纲要宣传月,各县区要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送法律到乡村、进社区。要关注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推动解决关系妇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氛围。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妇联、各单位要利用“三八”节有利时机,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纪念和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妇女在参与中受到教育,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和关心妇女事业发展。
2、要把纪念和宣传活动与推动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紧密结合,关注贫困妇女、下岗失业妇女和失地妇女等弱势妇女群体的生活,积极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扩大妇联组织的社会影响,推动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
3、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对全市统一开展的活动要认真组织,上下联动,形成声势。
“三八”节期间,市妇联将于3月6日在临沂电视台举办“相约春天”大型颁奖庆典活动,通过典型人物事迹介绍、颁奖嘉宾推介等形式,隆重表彰临沂市“首届十大魅力女村官”和十个“三八”红旗手标兵;召开市综治委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座谈会;举办“妇女就业推进月”活动启动仪式,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妇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搞好宣传发动和服务。通报表彰一批“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十佳女法官”、“十佳女检察官”、“十佳女警官”、“十佳女律师”;开展以“深化妇女普法宣传,关注农村妇女权益,促进和谐临沂建设”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相关活动。
请各县区妇联将“三八”节活动情况于3月8日前报市妇联组宣部。
临沂市妇联
2007年2月6日
主题词: 纪念 三八节 通知
抄送: 省妇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发往:各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临沂市妇联办公室 2007年2月6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