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妇发〔2007〕9号市三八维权周通知
来源:市妇联维权部 作者: 点击: 时间:07-05-09 12:14:18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临沂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司法局

临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农业局                                       

文件

临妇发[2007]9号

────────────★───────────

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综治办、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市直机关妇工委、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为推动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和女农民工的权益问题,推进男女两性、城乡妇女平等和谐发展,市妇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决定于今年3月1日至7日,在全市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以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以农村妇女和女农民工为重点,以解决妇女权益存在的问题为着力点,积极营造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意识,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活动主题

深化妇女普法宣传,关注农村妇女权益,促进平安和谐临沂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开展“沂蒙妇女学法律,家家户户创平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山东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将农村妇女和女农民工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提高农村妇女和女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推动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重点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和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关注农村妇女在离婚、人身、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等方面权益问题,关注女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工资待遇、子女上学等方面权益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开展维权服务。发挥信访、维权热线、法律援助、“巾帼调解队”等服务组织的作用,为妇女提供法律和维权服务。畅通信访、热线等多种投诉渠道,及时了解、分析、反映和解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积极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关怀、救助、帮助活动,做好重点人群的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妇女发展和维权项目,扶助农村贫困妇女、进城务工妇女、城镇失业妇女,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她们生存发展的实际问题。

四、活动要求

各级要把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和部署。要以维权周活动为契机,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利用多种传播媒介,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将维权周活动与帮助妇女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确保维权周活动取得实效。

五、活动安排

3月2日,召开市综治委维护妇女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3月3日,为全市“关注农村,关爱女农民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 集中活动日,市里举办临沂市暨兰山区妇女就业促进月活动启动仪式和“三八”维权周集中宣传日活动。

请各县区于3月10日前,将维权周活动情况报市妇联维权部。

临沂市妇联 临沂市综治办

临沂市司法局 临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农业局

2007年2月26日

主题词:妇女 维权周 活动 通知

抄送:省妇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临沂市妇联办公室 2007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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