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妇发[2008]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贫困母亲救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妇联组宣部 作者: 点击: 时间:08-02-18 11:12:25

临妇发[2008]8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

“贫困母亲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临沂经济开发区妇联、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机关妇工委: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发挥妇联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作用,现就全市进一步推进“贫困母亲救助”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推进“贫困母亲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解决贫困妇女生存问题,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做好贫困母亲救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深入扎实地推进“贫困母亲救助”工作。

  二、强化措施,切实把“贫困母亲救助”工作引向深入。“贫困母亲救助”工作是妇联组织发挥服务妇女作用,关注弱势群体,改善妇女民生的有效载体。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前段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把“贫困母亲救助”工作引向深入。一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立足贫困母亲脱贫致富的需求,整合培训资源,拓展培训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贫困母亲增收致富的能力。二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推动贫困妇女救助纳入政府和社会慈善救助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力量,为贫困妇女献爱心、做好事,改善贫困妇女生存发展状况,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贫困妇女、帮扶贫困妇女、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妇女工作,把推进“贫困母亲救助”工作与“百万农家女争创致富户”、“万名妇女结对帮扶”、“岗村联动”等妇联工作相互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三要不断探索创新救助形式。因地制宜,因需施救,创新救助模式,拓宽救助渠道,积极开展项目救助、资金扶持、岗位推荐、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务求工作实效。四是着力打造工作品牌。不断强化品牌意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创出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贫困妇女发展需求相符合,体现妇联救助特色的品牌工作,增强工作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五是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贫困母亲救助”工作长效机制的研究与探索,逐步建立完善领导协调、调查研究、科学管理、督导检查、表彰激励等措施,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扩大宣传,积极营造救助贫困母亲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广造舆论,是进一步推进“贫困母亲救助”工作的有力措施。要面向贫困母亲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十七大、省、市党代会关注民生的重要精神,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好形势,宣传奋发进取、脱贫致富的先进妇女典型,激励贫困母亲自立自强、坚定信心、勤劳致富。要面向社会扩大宣传,积极发挥妇联舆论阵地作用,借助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实施“贫困母亲救助”工作在促进妇女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县区在实施“贫困母亲救助”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社会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贫困母亲救助”工作。要通过集中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利用“三八”节等有利时机,通过走访慰问贫困母亲、启动扶贫项目、捐赠慰问金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救助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贫困、共创和谐的舆论氛围。

临沂市妇联

2008年2月16日

主题词:贫困母亲 救助 通知

抄送:省妇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发往:各县区妇联,临沂经济开发区妇联、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机关妇工委

临沂市妇联办公室 2008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40份)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返回首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临沂市妇联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