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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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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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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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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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妇发〔200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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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综治办、司法局,市直机关妇工委、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妇联: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服务平安临沂建设大局,进一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市妇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决定于2008年3月2日至8日在全市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九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以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以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问题为着力点,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营造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全社会,面向广大妇女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进家庭、进社区,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及《山东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临沂妇女发展纲要》等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的法律素质。
(二)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沂蒙妇女学法律,家家户户创平安”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留守流动妇女普法安全教育,推动建立“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反对家暴、打击传销、禁止毒品、流动人口服务等各具特色的活动,推进“四防”,实现“四无”,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推动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重点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和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关注农村妇女在离婚、人身、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等方面权益问题,关注女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工资待遇、子女上学等方面权益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开展维权服务。发挥信访、维权热线、法律援助、维权站(点)、心理咨询等服务组织的作用,为妇女提供法律和维权服务。畅通信访、热线等多种投诉渠道,及时了解、分析、反映和解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关怀、救助、帮助活动;实施妇女发展和维权项目,扶助农村贫困妇女、进城务工妇女、城镇失业妇女,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她们生存发展的实际问题。3月2日,市里将举办临沂市暨兰山区“三八”妇女维权周集中宣传日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和部署。要以维权周活动为契机,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利用多种传播媒介,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有机结合,为妇女群众提供更为便利、及时的维权服务,确保维权周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县区于3月10日前,将维权周活动文字、图片、图像等资料报送市妇联维权部。
电子邮箱:lyflwqb2004@163.com
临沂市妇联
临沂市综治办
临沂市司法局
2008年2月25日
主题词:妇女维权周 宣传 通知
抄送:省妇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临沂市妇联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