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妇发[2008]26号关于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强基固本工程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妇联组宣部 作者: 点击: 时间:08-08-22 17:50:46

临沂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临妇发[200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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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妇联基层组织

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强基固本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省妇联《关于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强基固本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组织带领妇女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坚持“巩固、延伸、拓展、提高”的工作方针,以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突出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09年,创建2-3个市级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区、20个示范乡镇(街道)、200个示范村(居)、社区;到2010年,创建1—2个省级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区、10-12个示范乡镇(街道)、80-100个示范村(居)、社区。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实现组织健全、人员落实、阵地巩固、经费保证、工作活跃、服务高效和建设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套好机制、一批好阵地的目标。

  1、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

  积极争取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抓住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换届、基层组织整建等契机,巩固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妇女组织,确保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有建制、有编制、有专职干部,100%的村(居)、社区建立妇女组织。

  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组建率达到100%。

  适应妇女群体分布和利益格局新变化,不断拓展妇女组织设置领域,探索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流动妇女群体中建立妇女组织。培育发展以妇女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妇女社团。创新妇女组织设置形式,探索在行业协会、工业园区、专业批发市场、商务楼宇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妇女组织,推广妇联+妇女经济合作组织(联谊会)、村建妇联等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努力构建以妇联基层组织为主体、其他妇女组织为支撑,纵横交错、覆盖广泛的妇女组织网络。

  2、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基层妇联领导班子。坚持妇联干部下管一级的原则,健全干部协管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基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考察工作。重视抓好乡镇(街道)妇联和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按期换届工作,采取内部提拔、交流提拔、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群众选举等多种方式,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基层妇联领导岗位。探索推行公开考选、公推直选、竞聘上岗的办法,选拔村(居)、社区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有计划地选拔优秀年轻女干部充实基层妇联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基层妇联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

  全面提升基层妇联干部队伍素质。抓住各级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要契机,积极争取把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纳入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的整体规划,提高妇联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的比例。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原则,加强乡镇(街道)妇联和村(居)、社区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的培训。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农村女性“两委”成员、妇女骨干进行培训。鼓励和支持基层妇联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社会工作职业证书考试评定,努力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基层妇联干部的交流和培养。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乡镇(街道)妇联干部的提拔、交流工作,推动将政绩突出的妇联干部提拔、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推进农村“双培双带”工作,重视从“双学双比”女能手、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拔村妇代会干部,把女能人培养成为妇代会干部,把妇代会干部培养成为致富带头人,不断提高妇代会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农村女党员工作。重视在“双学双比”女能手、科技致富带头人、回乡女知识青年、外出务工返乡妇女等优秀女性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农村女党员比例。

  落实和改善村(居)妇代会干部待遇。探索有效方法,提高村(居)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比例,努力实现《临沂妇女发展纲要》关于“村(居)民委员会中,基本达到有1名以上女干部”目标要求。抓住加大财政对基层转移支付力度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将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纳入村干部生活补贴和薪酬范围。有条件的县区,争取为村妇代会主任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对在村妇代会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在其离开岗位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组织、民政等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妇联与其他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合作共建的工作方式,统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妇联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评选表彰制度。命名表彰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对命名表彰的示范创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评选表彰先进妇联组织、先进妇代会;与人事部门联合评选表彰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完善执委工作和代表联系机制推动执委工作制和代表联系制有效实施,积极探索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委和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执委和代表调研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执委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执委和代表联系妇女、代表妇女、宣传妇女、服务妇女的作用。

  4、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

  加强妇女工作和活动阵地建设。在城市社区,充分开发和利用现有资源,发展和完善一批以妇女之家、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为主要形式的妇女儿童文化教育阵地,以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沂蒙大姐服务机构为基础的社区服务阵地,以维权咨询站、法律援助中心、维权热线为重点的维权工作阵地,做到基础设施完备、基本制度规范。在农村,积极争取将妇女活动阵地建设纳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套建设中,努力实现每个村都有妇代会工作室和妇女活动室。

  推动解决基层组织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将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本地区妇女人口数每人每年不低于一定数额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基层组织有足够的经费开展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组织兴办服务性经济实体,创造开展工作的良好条件。

  三、组织领导

  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强基固本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激发组织活力、发挥组织优势、推进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妇联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强基固本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将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作为妇联主体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要选择不同区域、不同条件、不同特点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作为示范点,区分层次,分类指导,严格要求;认真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发挥示范点的带动、引导和辐射作用,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要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解决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新突破。要将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强基固本工程与妇联各项主体活动结合起来,争取党政资源,依托社会资源,挖掘内部资源,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各县区妇联要将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妇联组宣部。

附:

1、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区条件

2、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条件

3、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居)、社区条件

临沂市妇联

2008年8月1日

附件1:

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区条件

一、 推进组织网络建设,组织机构健全

1、所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妇女组织组建率达到100%。

2、团体会员界别广泛,组织联系紧密,发挥作用明显。

3、建有以女性为主体的地区性协会、联谊会。

4、巾帼文明队、巾帼志愿者等各类队伍代表性广泛,人员相对稳定。

二、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健全

1、县区、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工作目标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

2、县区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和研究妇女工作。

3、县区、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

4、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做好本级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和本级妇联常委增补和执委的替补、增补工作。

5、指导所属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和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做好换届工作。

三、有活动阵地,有工作经费

1、有县区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

2、县区及所属乡镇(街道)妇女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3、所属村(居)、社区妇女工作和活动经费有保障。

四、活动载体有特色,社会效益良好

结合妇联主体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打造富有特色的工作品牌,组织动员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受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的表彰。

五、妇联干部待遇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1、县区妇联主席连任不超过两届。

2、县区女党员比例逐年提高。

3、县区人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2%以上。

4、所属乡镇(街道)妇联机构健全,配备专职干部。

5、所属乡镇(街道)妇联主席2009年50%以上、2010年70%以上进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

6、每年对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干部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7、所属村(居)、社区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2009年达到80%以上、2010年100%。

8、所属村(居)、社区妇代会主任的报酬得到较好落实。


附件2:

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条件

一、推进组织网络建设,组织机构健全

1、所属村(居)、社区妇代会组建率达到100%。

2、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班子健全,作用发挥好

3、乡镇(街道)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批发市场及其他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都要建立妇女组织。

4、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创办、领办1个以上妇女经济合作组织。

5、建有以女性为主体的地区性协会、联谊会。

6、有巾帼文明队、巾帼志愿者等队伍,经常开展活动。

二、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健全

1、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工作目标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

2、乡镇党委每年定期听取妇女工作汇报和研究妇女工。

3、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对所属村(居)、社区妇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每年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做到检查考核、评比表彰规范化、制度化,有完整的工作、活动档案资料。

4、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做好乡镇妇联换届选举和执委的替补、增补工作。

5、街道妇联(妇工委)加强与辖区内单位及其他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推进街道妇女工作的社会化。

6、指导所属村(居)、社区妇代会做好换届工作。

三、有活动阵地,有工作经费

1、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和巾帼科技示范基地。

2、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妇女工作和活动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四、活动载体有特色,社会效益良好

围绕动员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立足实际,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受益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的表彰。

五、干部待遇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1、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主席(主任)进同级党政领导班子。

2、所属村(居)、社区妇代会主任进“两委” 比例2009年达到80%以上、2010年100%。

3、乡镇妇联执委组成人员年轻化、知识化,具有先进性、代表性。

4、 “双培双带”活动成效显著,村(居)妇代会主任掌握1-2项实用技术,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5、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后备女干部工作。

6、所属村(居)、社区妇代会主任的报酬得到较好落实。


附件3:

全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居)、社区条件

一、推进组织网络建设,组织机构健全

1、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组建率达到100%。

2、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班子健全,发挥作用好。

3、村(居)、社区的所属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都要建立妇女组织。

4、有巾帼文明队、巾帼志愿者等队伍,人员相对稳定,经常开展活动,效果比较好。

二、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健全

1、村(居)、社区党组织每年定期听取妇女工作汇报和研究妇女工作。

2、建立完善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主题活动、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制度。

3、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围绕上级妇联的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各类活动,有完整的工作和活动记录、图片等档案资料。

4、社区妇代会(妇联)实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工作联席会议。

5、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做好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换届工作。

三、阵地建设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1、村(居)有妇代会办公室、家长学校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社区有妇女创业就业服务站、妇女维权站、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制度健全,活动正常,作用明显,群众反映好。

2、村(居)妇代会主任掌握1-2项实用技术,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创办、领办1个以上妇女经济合作组织。

3、社区建立妇女心理疏导、家庭暴力救助等服务机构,有法律、卫生等方面的专家提供服务,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

4、妇女工作和活动经费有保障。

四、活动载体丰富多彩,社会效益明显

围绕动员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受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受到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的表彰。

五、干部待遇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1、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主任进“两委”班子。

2、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和培养农村后备女干部工作。

3、村(居)、社区妇代会(妇联)主任的报酬得到较好落实。

 

主题词: 妇联基层组织 示范创建 强基固本 意见

临沂市妇联办公室 2008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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