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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妇办发[2007]4号
关于对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
进行抽查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行业系统妇委会:
自全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已涌现出市级“巾帼文明岗”567个,省级“巾帼文明岗”83个,国家级“巾帼文明岗”19个。因机构合并、人员变动等原因,部分文明岗已不符合条件,还有部分文明岗的名称发生了变化。按照《临沂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对文明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文明岗的社会信誉,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定于 8月中旬开始对全市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进行抽查。请各县区和市直按照文明岗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认真进行自查,并做好迎查准备。同时,将本县区、本系统需摘牌、更名的文明岗清单和拟在2007年申报省级文明岗的岗位(每县区、每系统限报1个)于9月10日前上报市妇联。
临沂市妇联发展部
2007 年7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