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妇女纲要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点击: 时间:08-02-15 15:55:35

关于开展2008年妇女纲要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妇联、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对《临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进行第二次阶段监测评估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做好妇女纲要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008年3月继续在全市开展妇女纲要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市妇女儿童工作部署要求,以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纲要》为主线,以促进妇女发展为目标,积极推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主题

  倡扬男女平等文明风尚,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三、宣传内容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宣传妇女纲要结合起来。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男女平等作为社会风尚的重要内容写进报告,这些都为促进妇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要大力宣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妇女儿童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宣传妇女纲要关于妇女在教育、就业、卫生保健、社会保障、自身权益等方面的目标是民生问题的组成部分,大力弘扬男女平等社会风尚。

  2、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宣传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妇女事业的新发展、新成就,宣传各行各业妇女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积极贡献。

  3、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实施妇女纲要的经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成员单位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把握宣传重点,结合本县区、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有声势、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级、各成员单位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聚集力量共同营造促进妇女发展特别是促进农村妇女发展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开辟专门时段或版面,进一步加大对妇女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内容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继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进党校。

  3、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出台体现性别平等的政策,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要关注农村贫困妇女、老龄妇女及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为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市委、市政府将在“三八”节期间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表彰在妇女儿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市妇联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维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女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月活动期间的剪报、照片、录像等资料,3月2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情况信息及照片资料等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临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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