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市妇联发展部 作者: 点击: 时间:08-04-14 14:42:14

临妇领字[2008]1号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市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

  为迎接北京奥运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扎实推进“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创新发展,激励广大女职工争先创优,岗位建功成才,市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1、“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单位30个。

2、“巾帼文明岗”80个。

3、“巾帼建功”标兵50名。

4、“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工作者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巾帼建功”竞赛活动。活动经常,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评比。

2、加强对“巾帼建功”竞赛活动的研究与指导,不断拓宽活动领域,丰富活动内容,推动活动深入发展。

3、教育培训、评选表彰和“巾帼文明岗”、行业标兵、岗位明星争创活动抓得深入扎实,富有实效,社会反响好,影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并举,为女干部、女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条件。

(二)“巾帼文明岗”

1、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或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和目标,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2、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岗位成才和岗位建功,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在服务新农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岗位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办事公道、乐于奉献,提供优质、诚信、高效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4、岗位成员中女性占6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原则上应已获得县区级或行业(系统)荣誉称号。

(三)“巾帼建功”标兵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服务新农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发扬“四有”、“四自”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影响良好。

3、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服务意识强,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业绩突出。

4、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文明的服务礼仪,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工作者

1、主管或从事“巾帼建功”竞赛活动,热心妇女工作,群众威信高。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能够有效地争取领导对活动的重视支持,协调与行业、部门、妇女群众的关系,所在地区或单位有浓厚的争创氛围。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妇女群众实际设计开展活动,极大地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参赛热情。

3、所在县(区)或单位荣获过市或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称号。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县区领导小组和各行业系统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评选工作,突出基层单位和一线职工。

2、“巾帼文明岗”要在自我申报的单位中择优推荐,推荐重点放在对外服务窗口。同时,推荐要注意行业分布,同一行业不要太集中。

3、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呈报推荐表(B5格式)一式3份和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1份,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县区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于2008年5月5日前报市妇联发展部。

联系电话:8304621

邮箱:lyflfzb2006@163.com

联系人:齐元凤、宋晓慧

附件:(点击下载原文)
1、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名额分配表。

2、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

3、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4、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5、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临沂市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

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2008年4月13日

附件1

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单位

巾帼文明岗

标兵

先进工作者

兰山区

2

4

3

2

罗庄区

1

3

2

2

河东区

1

3

2

2

郯城县

1

3

2

1

苍山县

1

3

2

1

沂水县

1

3

2

1

沂南县

1

3

2

1

平邑县

1

3

2

1

费 县

1

3

2

1

蒙阴县

1

2

2

1

莒南县

1

2

2

1

临沭县

1

2

2

1

市直机关妇工委

2

4

3

2

高新技术开发区

1

1

经济开发区

1

1

1

市教育局

1

1

1

1

市劳动局

1

市交通局

1

1

1

1

市建设局

1

1

1

1

市卫生局

1

1

1

1

市公安局

1

1

1

1

市检察院

1

1

1

市司法局

1

市法院

1

1

1

1

市公路局

1

1

1

1

市财政局

1

市文化局

1

1

市土地局

1

市民政局

1

市体育局

1

1

市环保局

1

1

市统计局

1

1

市国税局

1

1

1

1

市地税局

1

1

1

1

市工商局

1

1

1

1

市广播电视局

1

1

市粮食局

1

市建行

1

1

市农行

1

市工行

1

市商行

1

1

市农信社

1

1

临沂网通

1

1

移动通信

1

1

供电公司

1

1

1

临沂人寿

1

1

市供销社

1

临沂师范学院

1

1

山东医专

1

1

市总工会

1


附件2

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曾获县级以上荣誉

所在单位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岗位名称

获县级岗时间

岗位人数

女职工数

联系电话

女性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务

主要事迹

曾获县区级以上荣誉

所在单位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市“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巾帼建功”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抄送:省妇联、市委、市政府

临沂市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

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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