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
来源:市妇联组宣部 作者: 点击: 时间:08-10-08 10:36:24

 

  近日,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建设带动妇联组织的思想、组织、班子、队伍和阵地建设,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妇联基层组织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队伍建设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好的目标。

  《意见》指出,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妇联基层组织网络。支持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单位建立妇联组织。将农村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力争所有村(居)都建立妇代会、社区建立妇联。加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在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灵活设立妇女组织。重视加强妇联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女干部和村居“两委”妇女成员选配工作。关心妇联干部的培养与交流,发挥好妇联组织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基地的作用。重视做好在妇联干部和基层妇女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

  《意见》要求,要积极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统筹利用现有党组织活动场所、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等资源,帮助基层妇联组织解决办公、活动场所问题。抓住各级普遍加大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力度的机遇,统筹推进村(居)妇代会、社区妇联工作室、妇女活动室建设。要为基层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鼓励兴办服务性经济实体。要通过示范教育、加强工作指导、完善工作机制等办法,引导妇联基层组织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开展工作。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带妇建”工作的领导,全落实责任制,把妇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安排和检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开展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制度,逐步建立落实联席会议、联合调研、考核、督查、评选表彰等具体制度。建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新鲜经验,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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